青海省养老金 2019|2019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标准:65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增加5元/月

发布时间:2019-11-05   来源:保险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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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标准2019  

  365财经网(www.hsh365.cn)1月10日讯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措施。意见明确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从2019年1月1日起,青海省对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的基础养老金(年满65周岁的从次月起增加),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

  2018年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政策

  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参加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退休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

  2.挂钩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调整办法,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含冬季取暖费补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住房补贴、物业补贴项目)的1.4%调整增加,低于24元的按24元增加。www.wifi03.com

  3.倾斜调整

  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按70——74、75——79、80周岁及以上3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0、4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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