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hsh365.cn--保险】
365财经网(www.hsh365.cn)07月26日讯
7月26日讯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新增40元/人,其中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通知》明确,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
此外,《通知》还对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推进和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要巩固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异地就医问题,为城乡居民规范转外就医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减少跑腿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