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家银行被罚超320万 “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频发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银行贷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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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消息,深圳4家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等问题被深圳银保监局处罚,总罚款超过320万元。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看到,来自深圳银保监的罚单显示,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被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因贷款贷前调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两项事由,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收到两张罚单,合计被罚100万元,5名责任人被警告或罚款。

  两家村镇银行也涉及“贷款资金被挪用”等问题。通报显示,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掩盖不良资产,被处以罚款60万元。

  深圳宝安融兴村镇银行因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60万元。

  如何解读罚单背后的深层因素?实际上,村镇银行、农商银行等中小银行近年来面临诸多压力。日前在深圳举办的第二届农商银行百人会上,有业内提醒,当前中小银行主要面临内外部两个方面的挑战:从外部环境看,大行下沉加剧了县域金融市场竞争;从内部经营看,中小银行同质化竞争叠加了转型发展压力。

  而据南都湾财社记者观察,“贷款资金被挪用”正是此番监管部门通报的一个焦点,也是今年来深圳金融监管处罚的“高发”领域。

  今年1月16日, 广东南粤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深圳银保监罚款40万元

  4月3日,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审查不严,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50万元。

  4月4日,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也因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的问题,被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

  如果追溯到总行层面,相关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更大。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2月17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近日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开展的支持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重大政策落实专项现场检查中发现,上述机构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统计数据不真实、重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按照通报,中国银行存在7项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小微企业贷款违规挪用,具体包括: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小微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买本行理财、小微企业贷款统计数据不真实、向银行员工和公务员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银保监会对中国银行总行罚款1600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1680万元,合计罚款3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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